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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诉讼费用须知

交纳诉讼费用须知

  打官司需要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如果您无力交纳诉讼费用,而您又急需寻求法律的保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一、诉讼费的种类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一)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一般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也就是说,您请求的财产数额越高,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也就越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合同纠纷的案件,有的诉讼费只有几百元,有的诉讼费却高达几十万元的原因。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种速算表格:

 财

 产

 案

 件

不满1万元

1 万元——10万元

10万元——20万元

20万元——50万元

50万元——100万元

100万元——200万元

200万元——500万元

500万元——1000万元

1000万元——2000万元

2000万元以上

50

*2.5-200

*2%+300

*1.5+1300

*1+3800

*0.9%+4800

*0.8%+6800

*0.7%+11800

*0.6%+21800

*0.5%+41800

例如:您打的是债务官司,张三向您借了15万元,您告他还钱,您需要预交的诉讼费是:

  150000×0.02+300=3300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9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80元。

  7、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申请执行类:

  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先不预交,在执行案件中,从执行到的标的中优先抵付。速算表格:

 执

 行

 案

 件

不满1万元

1万元——50万元

50万元——500万元

500万元——1000万元

1000万元以上

50

*1.5-100

*1+2400

*0.5+27400

*0.1+67400

  2、财产保全类

  财产保全申请费在提出申请时交纳。速算表格如下:

保全

案件

不满1千元

1000元——10万元

10万元以上

30

*1+20

*0.5+520,不超过5000

  3、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如果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举个例子,王老太告四个子女不赡养但无力支付诉讼费,于是,她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法院经审查后,免收了她的诉讼费。

  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的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

  所谓减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

  所谓免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

  申请缓、减、免时,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写明理由,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书记员记入笔录,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三、不需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与免交诉讼费不同,有些案件无需当事人申请,法律明确规定不需交纳诉讼费用。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有: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和提审的案件等。比如:您不服我院做出的终审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再审,您无需再交纳诉讼费。但是如果您申请再审是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则应当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另外,如果您对一审判决没有上诉,一审裁决文书生效后再提出申请,法院经审查决定提起再审的,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预交诉讼费。

  四、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到底由谁来出,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

  一般来讲,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人负担。但需要注意的几种特殊的情况是:

  (一)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三)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四)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第二审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五)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六)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分担。

  (七)二审改判的案件,应当相应调整双方当事人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九)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改判,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五、诉讼费用预交方法

  为方便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本院开通大厅交费和银行交费两种方式。

  (一)本院财务科在立案大厅设置了交费窗口,当事人或代理人立案后凭案件受理通知书(上诉案件凭交费通知书)到交费窗口交费。

  (二)当事人或代理人也可以依照案件受理通知书(上诉案件依照交费通知书)上指明的交费信息去银行交费。

  交款人在履行交款义务后,请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备查询。

  就诉讼费用的有关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详尽的规定,请参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以及我院《关于贯彻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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