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义 县 人 民 法 院 敦 促 执 行 公 告 (2017)第8号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告。同时责令下列被执行人在履行前禁止高消费。如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公民在经济交往中考虑交易对方的诚信度,并积极举报有关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对举报人的举报,本院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87629884 13566939110 武义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九月五日 名单:2017年8月敦促执行被执行人名单 2017.8月执行公告.jsp.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