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会有处理结果。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会有处理结果,有特殊情况的可能会延长。 特别提示: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管辖异议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间段内。 法条提示:《民事诉讼法》第149、161条,《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