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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法院:立足山区法院特点 践行司法便民理念

发布日期:2014-08-14字号:[ ]
  •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 编辑: 陈小明

    武义县地处浙江中部,东邻永康、缙云,西接遂昌、松阳,北靠义乌、金东、婺城,南界丽水莲都,下辖8个建制镇、7个乡、3个街道,总面积1577平方公里,总人口48万,其中户籍人口34万。全县三面环山,物华天宝,素有“莹石之乡”、“温泉之城”的美誉。先后荣获“美丽中国·生态旅游(十佳)示范县”、“中国温泉养生生态产业示范区”、“长三角100个最佳旅游休闲城市”、“中国超市之乡”、浙江省“最佳休闲旅游胜地”等称号。近年来,武义法院立足山区实际,积极创新举措,强化司法服务,在执法办案中践行便民司法理念。曾荣获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等荣誉。日前,本刊记者专访了该院楼常青院长。

    记者:楼院长,据我了解,武义有500多个村,其中有很多村都分布在山上,交通极不方便,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打官司难”的这个问题上,我们武义法院有什么好办法?

    楼常青:我认为司法为民、便民,既是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时代要求,又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宪政要求。我们提出司法便民的要求,也是由于我院所处地理位置及司法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的。武义县是革命老区县,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呈“八山半水分半田”地理格局,是目前全省26个欠发达县市之一。所以,就那些常年居住在高山、深山的村民而言,如遇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矛盾,坐车需要辗转数小时才能到法院。同时,山区群众大多经济能力有限,又缺乏诉讼能力,往往需要委托律师,相对于近年来不断调低的诉讼费而言,律师代理费与之诉讼费成反比走向逐渐攀升,成为山区群众起诉难的另一大主要原因。近年来,我院从区域性、专业性角度出发,积极创新一系列的机构设置,为群众提供低成本、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2008年5月,与司法局联合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2010年12月,与司法局、卫生局联合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2011年7月,在人民法庭各自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对达成调解协议开展司法确认;2012年5月,在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点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对交通事故诉讼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同年6月,为方便山区群众诉讼,我院又在新宅镇政府设立了巡回审判点;2013年8月,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我们又启动了法庭干警“驻庭值班制度”。

    记者:您刚才提到的法庭干警“驻庭值班制度”,武义法院是全市法院率先启动该项制度的基层法院,该制度也得到金华中院汤海庆院长的批示肯定并向全市法院推广。楼院长,能否介绍一下在实行法庭干警驻庭中是如何落实司法便民的?

    楼常青:人民法庭作为我们法院的前沿阵地,与群众接触最密切,是化解新生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构建和谐司法的前沿窗口。我院法庭管辖区域面积大,而且各乡镇之间、村落之间距离较远,如柳城法庭,辖区就是以前的一个宣平县。去年,市中院对我院司法巡查中,发现法庭没有人留守的问题。为此,我院出台了法庭干警驻庭值班制度,初衷是为了防止法庭成为“走读法庭”。实施以来,通过不断探索驻庭形式、丰富驻庭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并经过调研出台了《关于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便民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行驻庭审理与巡回审判办案相结合的方式,凡在辖区发生的案件原则上在法庭开庭审理;针对山区群众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实际情况以及村民的耕作休息规律,利用巡回审判点等服务平台,灵活利用利用午间、夜间、节假日上门调解,已夜间调解3起案件;对涉及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预约上门立案、调解、开庭,通过这样解决了40余起纠纷。

    二是建立非工作日立案、信访接待制度。设立驻庭干警便民联系台,当事人可以通过该联系台实现非工作日立案、信访等,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利用非工作时间完成立案、送达等服务50余次;完善庭长接访制度,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落实信访责任,认真处理重信重访,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反馈处理结果。

    三是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驻法庭“人民调解室”建设,努力构建辖区内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社区调解人员配合调解,化解辖区居民的敏感性、疑难性、易发性纠纷,并协助对诉讼后案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三年来,共引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案件1542件,调解成功937件,解决标的额5445万元,司法确认750件,使一大批纠纷通过简便的方式得以彻底化解。

    四是推行法庭干警联系村(社区)制度。来法庭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大都来自偏远的农村,考虑到驻庭解决矛盾和控制条件有限。为此,我院又鼓励法庭干警通过夜间、节假日、公众开放日加强与辖区内代表委员、德高望重的长者等建立联系,对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借助他们的力量,尽量做到适时排查,就地化解。

    五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公布法庭干警的联系方式,对群众提出的申办事项由首位接待人员全程负责,做好引导、解答、解释等工作,对于群众有提交书面材料的,制作诉讼材料交接单,并及时将辖区内群众要求转交的诉讼材料予以转交等。

    记者:楼院长,您刚才的介绍也让我们更为清晰地了解到法庭干警“驻庭值班制度”确实为山区群众诉讼提供了很多便利,但与此同时,驻庭也给法庭干警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可否请您谈谈如何解决这个矛盾,以便其他法院在推行该制度时予以借鉴?

    楼常青:法庭相对于法院机关来说,交通相对落后,加之地处乡村,公共资源及设施缺乏,确实给驻庭干警生活上造成诸多不便,推出时也有的干警有抵触情绪,我们通过做好“三心”,调动法庭干警的积极性,从而确保让“全天候法庭”发挥司法便民作用最大化。

    一是思想认识确保“入心”。搞好驻庭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从观念上拒“走庭”,通过召开全院干警会动员部署,与干警谈心谈话等方式,使其充分认识“走庭”的危害性,让驻庭思想入心入脑,从而切实做到“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同时,为调动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断优化法庭工作人员用人机制。如,人民法庭庭长全部解决副科级待遇;将人民法庭作为培养后备干部基地,提拔中层干部时,优先考虑有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将新进干警安排到人民法庭进行锻炼,并将法庭工作经历及表现作为审判职务、行政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

    二是制度落实下定“决心”。制度出台后,院党组规定除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巡回开庭、参加本院会议外,干警必须在法庭办公或审判案件,工作时间必须与机关严格同步,不得迟到早退,努力做到候诉、处访、审案的“全时制”。在法庭公告栏公示工作人员去向牌,便于群众及时与法官取得联系。设置专门值班手机号码并对外公布,驻庭干警换班时交接值班手机,并规定值班时间因公外出送达、走访等必须随身携带值班专用手机,方便联系工作、及时接待来访群众、妥善处置相关工作。法庭干警因特殊情况或外出办案时,须向当天驻庭值班人员告知去向、大致返回时间等情况。除坚持每周三固定全庭干警驻庭外,还结合辖区特点及工作实际制定灵活多样的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形式,如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日等特殊时期全庭干警共同驻庭。强化各法庭负责人职责,要求每月在院务会上就驻庭值班情况向党组汇报,交流亮点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监管督促坚持“恒心”。要求值班干警在值班期间坚守岗位,履行好本职工作,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对来电、来访群众做好值班纪录,遇到重要、紧急事情,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形式,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法庭干警驻庭、值庭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当年绩效考评范围;联系法庭的院领导不定期到所联系的法庭了解法庭工作,干警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

    此外,对干警所驻法庭的办公及生活环境都进行从优改善。实现网上批文、电子签章,使驻庭法官免于周车劳累;为驻庭法官配备设有空调、电视、床等基本生活所需的单人休息室,让驻庭工作人员能够安心在法庭工作。

    记者:2013年9月,武义荣获“中国超市之乡”的称号,在已有的“萤石之乡”、“温泉之城”、“有机茶之乡”等荣誉上再添一张金名片,我们关注到,武义县外地超市数量多、从业人员多,存在诉讼成本高的难题,能给我们谈谈武义法院在针对这一现状所做出的便民举措吗?

    楼常青:武义的“超市经济”发源于南部山区。上个世纪90年代,我县山区的三港、大溪口、柳城等乡镇农民赤脚上田,走出大山,进驻长三角地区城乡结合部,开起超市,并以亲帮亲、友带友的形式将我县超市开到全国各地,闯出了一条脱贫致富的道路。据统计,到目前止,由武义籍超市业主在全国各地开出的超市达7000多家,营业额达到350亿元,从业人员达5万多人。这样的人口外流结构,使我院审理涉外地超市从业人员的案件呈现当事人难找、法律文书送达难、当事人庭审缺席率高等特点,为此,我院与江苏省昆山市武义商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超市”司法联络的工作意见》,在该商会设立了工作联络点,聘任该商会会长、金华市人大代表张建平为联络员,通过案件诉调对接、协助送达、远程视频庭审、协助执行四项举措,解决了超市从业的当事人因诉讼来回奔波问题,在便民司法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记者: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新媒体已成为现代传播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逐渐取代传统媒体并将占据我们视野的主要部分。在上述司法便民举措开展落实的基础上,武义法院在新媒体大环境下对司法便民工作又做了哪些新的探索呢?

    楼常青:当今,电子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确实带来了新一轮的信息传播革命,推动社会正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会议中也曾指出,“媒体的多样性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提供了新的路径”。为此,我们从司法便民的具体模式入手做了一些探索:

    一是发挥武义法院网站平台功能。过去一年里,我院对法院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升级,在网站上设立案、信访平台,实现了以往单纯在立案大厅立案、信访到网络立案、信访的转变,确保一些偏远地区群众可以方便快捷地向法院提起诉讼、信访;开设案件查询功能,当事人对开庭公告、案件进展、裁判文书、开庭笔录等内容都能随时查询;设立专人负责的“院长信箱”、“信访信箱”、“举报信箱”,公布信访电话和24小时接听的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群众监督反馈,减少群众路途往返。

    二是实现远程视频庭审功能。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完成全省远程审判法庭视频庭审三级联网,实现异地开庭;另外,对一方当事人在外地且案情简单的案件,还利用QQ等聊天工具开展网上调解和庭审,讫今已开展远程庭审76次。

    三是构建档案电子查询平台。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通过对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和处理,逐步实现全部审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为涉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安全、快捷查阅卷宗提供便利。今年,我们已经着手构建信息化集控中心,建成后会为当事人提供功能更强大的服务。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网拍工作。坚持“网拍优先”的原则,实行传统拍卖院长审批制,方便群众参与竞买。针对部分有意向的买家不能及时获取拍卖信息的现状,采取虚拟网络与现实宣传相结合的模式,多渠道发布网拍信息,在《今日武义》、广播、拍品所在地张贴公告,借助质监、工商部门已建立的企业QQ群向570余家企业主动发送拍卖消息,并解答意向竞买人的问题。

    记者:面对社会转型期林林总总的社会矛盾,面对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双重任务,司法便民工作任重而道远。楼院长,在新的一年里,您对武义法院司法便民有何展望?

    楼常青: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一年,结合最高法院提出的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力争在司法便民上有新突破、新进展:

    一是更新理念,拓宽外部联系的沟通渠道。基于司法便民服务的对外性,我们觉得法院对外沟通非常必要,要走出法院,特别是与百姓互动方面,我们将通过开展 “四个一”活动,即:完成一份调查。要求法庭庭长走遍辖区所有的村、社区,对每个村、社区完成调查,填写包括基本情况、人口情况(常驻与外来)等内容的调查表,从而掌握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解决一个问题。在调查基础上,针对村、社区存在的困难,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化解。特别对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提倡变事后救济为事先预防,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建立一个网络。对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要进行一次走访联络,对没有代表、委员的村、社区,要确定一名联络人,铺建方便法院工作的协助网络;进行一次宣讲。对辖区的每一个村、社区都要进行一次宣讲,逐步形成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此来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沟通机制,掌握不同群众对具体的司法便民的措施需求,让我们做出的便民举措更加贴心、暖心。

    二是借助网络,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全面整改升级自身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多方面、深层次的网络便民,探索推行电子送达等,使司法便民更为时代化、全面化。利用网络新兴工具,延伸司法服务和法制宣传触角,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平台作为便民司法的新载体,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网民关切,扩大便民措施的广深度。

    三是利用传媒,提高便民司法的社会认可。搭建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加强与各级媒体及网络媒体的合作,组织媒体记者旁听庭审或见证执行,主动邀约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采访报道,与辖区及市级、省级广播电台栏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人们关注的法律专题进行报道。此外,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我院推出的一系列便民举措职能和作用,进一步提高便民措施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提高便民措施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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