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起诉时效
一、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有无时效规定?
法律对当事人起诉是有时效规定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间内不行使权利的,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坚持起诉,经查明,没有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一般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权利人应在知道权利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2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哪些民事诉讼需要在1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起诉。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四)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起诉。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五)如果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权利人不能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怎么办?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起诉期限内的最后6个月内,如果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或者存在其他障碍的,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诉讼时效中止(即起诉有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有效期间。权利人应在剩余的有效期间内起诉。
(六)到人民法院起诉有效期间是否可以重新计算?
权利人提起诉讼、向义务人或者其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之前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行政诉讼
(一)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不受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的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起诉。
(三)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的怎么办?
对于上述情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只要能证明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哪些情形可以不计算在起诉有效期间内?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五)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一般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