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28日武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武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楼常青代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突出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态引领发展两条主线,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公开司法、阳光审判”活动为载体,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责任,为建设“美丽武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