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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年)

发布日期:2014-02-28字号:[ ]

武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227日在武义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义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楼常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积极应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和复杂的司法环境,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五个武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6350件,办结6206件,同比分别上升19.10%15.90%;解决争议标的19.32亿元,同比上升157.30%。收、结案数,解决争议标的再创建院以来新高。审执质效和社会效果均有较大提高,21项核心绩效指标有6项居全省法院前十位。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评为廉政文化进机关市级示范点,全市三进三促先进法院。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公平正义

  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刑事案件745件,同比上升47.80%;判处被告人991名,同比增加218人。重点打击抢劫、强奸、绑架、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从严从快审结49件、判处78人;依法惩处醉驾”247件、判处247人,其中处以实刑200人;判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4人;及时审结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何某等20人串通投标案,保障发展稳定大局。注重宽严适度,对258名具有初犯、从犯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以非监禁刑。注重保障人权,为56名无钱请律师、可能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保护其庭审权利。推行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集中移送、集中开庭,提高审判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88.75%

  调判结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审结民商事案件3086件,同比上升14.30%。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纠纷425件,倡导和谐的人际关系;依法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损害赔偿纠纷538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稳妥处理劳务合同等劳资纠纷440件,兼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审结买卖、借贷、承揽等商事案件1283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民事调撤率61.92%,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86.51%,同比分别上升2.99%22.75%。深入推进诉调衔接,通过诉前引导成功调解455件,对367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通过落实专人审理、快审快结等措施开展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共审结88件,其中调解71件。采用裁定方式审结担保物权4件,使当事人以更快捷方式实现权益。

  良性互动化解行政争议,强化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7件,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案件269件。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碧水蓝天行动,加强与环保部门联动,为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司法支持。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与县政府共同主持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出台《武义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有效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供制度保障。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行政审判动态;发送行政司法建议2篇,主动向行政机关建言献策,为促进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树立法律权威。办结执行案件2078件,同比上升4.00%;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64亿元。运用现代科技,拓展信息渠道,提高寻人找物能力。完成执行信息与银行征信的成功对接,通过统一平台、资源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的点对点实时查询、冻结,共获反馈信息3539条;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对老赖采取媒体公开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在《今日武义》上发布督促执行公告6期,曝光48人,对42人实施司法拘留,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春节前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切实保护涉案民生。

  二、拓宽能动司法服务功能,保障发展大局

  服务中心工作开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强化措施,依法保障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提前预备,主动融入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一整治行动,出台《关于为我县三改一拆工作依法推进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采取提前组织调研、做实司法建议、主动强化沟通、发挥审判职能四项措施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助推桐琴镇五金大道整治、壶山街道三角店马路市场整治等工作顺利开展。参与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积极部署,安排专人对候选人资格审查,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处,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开展三进三促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转变服务方式,注重服务效果。通过与县企业家协会部分骨干会员座谈,编写发放《企业经营风险提示手册》,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针对新民诉法中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新内容,举办了3次村治调主任培训,参训人员300余人;开展11次法律专题授课,组织学生开展5次模拟庭审,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增进法律认知。

  妥善处置群体案件。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审判的重要职责,全力化解群体性案件。成功调解了武义县茶山新型红砖厂拖欠88名农户147万余元的红砖预付款案;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应对企业主跑路事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欠薪纠纷,共妥善处置该类案件10起,为384名企业员工追回工资357万元。

  三、践行便民为民司法宗旨,回应群众关切

  强力优化诉讼便民服务体系。拓展立案接待大厅服务功能,实现导诉、立案、收费、送达、信访、查询、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一站式完成,并放置茶水、老花镜等物品,从细节入手体现人文关怀。开展流动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为交通不便、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开通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当事人可随时随地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信访。

  构建以法庭为中心的便民模式。依托四个法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或便民服务站,定期定点主动服务基层群众。同时,制定《关于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便民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八项制度落实便民司法。法庭干警驻庭值班,确保工作日晚上法庭有人,方便辖区群众随时可以获得司法服务。同时,通过联系代表委员、走访当事人、夜间送达、上门调解,丰富驻庭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实现与百姓零距离。该便民举措受到市中院院长的批示肯定,并向全市法院推广,各法庭共审结2045件。

  建立超市司法联络制度。针对我县在外地超市数量多,从业人员多,发生诉讼成本高的现状,与江苏省昆山市武义商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超市司法联络的工作意见》,在该商会设立工作联络点,聘任商会会长为联络员。通过案件诉调对接、协助送达、远程视频庭审、协助执行等举措,解决超市从业的当事人因诉讼来回奔波问题,服务我县超市经济发展。

  四、建设司法公开长效机制,提升公信权威

  完善司法公开服务平台。坚持以公开促公信,对法院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通过查询系统,实现当事人对开庭公告、案件进展、开庭笔录、裁判文书、执行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的时时查询。裁判文书以上网公开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全年上网裁判文书1545份。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通过对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和处理,逐步实现全部审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卷宗提供便利。

  阳光司法拓宽公开渠道。坚持依法、及时、全面的原则,推进以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为内容、全方位的阳光司法建设,努力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能认同的权威。邀请部分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八一建军节、老年节、消防宣传日等特定节日,组织开展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8次,邀请1000余名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司法、亲近司法。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不断扩大参审范围,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00%;新增25名陪审员的申请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为更好增进司法民主、畅通民意提供了保障。

  司法网拍实现佣金。坚持网拍优先,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实现佣金。从9月完成首拍以来,已借助淘宝网成功拍卖了5件执行标的,成交金额2208.85万元,溢价755.7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40.04万元。扩大网拍信息发布渠道,提前在报纸上刊登网拍广告,在拍品所在地张贴公告,通过广播、电视播报网拍信息;借助质监、工商部门建立的企业QQ群和法院官方微博发出拍卖消息,让公众获得更广泛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坚持从严治院工作方针,增强综合能力

  狠抓廉洁作风建设。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高院、县委的相关规定,重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廉政意识。规范八小时外行为,谨慎交友,避免不当应酬,对不廉不公行为坚决不护短不迁就不姑息零容忍。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庭审规范、司法礼仪等情况,采取明查和暗访、定期和不定时、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三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实名通报、责令整改。共开展巡查、审务督察30次,书面通报12期。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干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庭审技能和庭审记录能力的培养为突破口,开展两优评比活动,发挥示范作用,共组织庭审观摩18次,300余人次参加。审判质效提升效果显现,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申诉率排名分别居全市第2、第3;平均审理天数32.05天,比全省均值短18.35天,居全市第1、全省第10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调衔接工作和执行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做好院领导分工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听取意见。新聘请14名特约监督员,参与当事人对干警投诉的处理。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依法审结民事抗诉案件4件,其中调解3件,撤诉1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每一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谨向长期支持我们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人才流失、法官断层严重。近五年外调干警多达14人,可谓年年招、年年缺;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呈现杠铃状。二是案多人少使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加上当事人辱骂、威胁,甚至人身攻击,到干警家里闹事等时有发生,办案如履薄冰。三是激励机制亟需系统谋划。法官收入与办案数量不挂钩,部分干警出现心理不平衡,工作积极性的调动面临诸多挑战。四是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已经化解的信访老户反弹现象不容小觑。对此,我们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将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突出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态引领发展两条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开司法、阳光审判”活动为载体,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责任,为建设“美丽武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做到四为四有

  一是服务为先,司法保障有新作为。对经济运行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司法角度认真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构建永武缙三地法院司法协作交流机制,为五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助推区域国际品牌创建提供司法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审判职能,为“五水共治”、“创无违建县”提供司法保障;推动完善专业纠纷解决平台,为生态景区全域化和旅游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二是实干为本,办案质效有新提升。努力适应案件增长压力,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把推动当事人息诉止争、自动和解作为重点目标,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管控体系:上集中把握好重点岗位、重点案件和重点判项;线上重点把握好审判活动的重要流程和重要环节;上重点把握好审判工作的基本态势和发展趋势。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协调与配合,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使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又好又快实现。

  三是公开为要,阳光司法有新突破。扎实开展“公开司法、阳光审判”活动,从完善公开的范围和对象入手,逐步实现司法公开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和实质公开的纵深发展,扩大公开广度,让审判更加透明。增加公众开放日以及开展法官走村访社等活动,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运用网络、微博公开平台,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适应全媒体环境,实现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传递司法正能量。

  四是人才为基,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加强和完善青年干警培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继续办好法思漫谈青年干警主题沙龙,通过探讨社会热点、分析司法难点,拓展干警思维,激发干警潜能。建设干警书屋,丰富学习资料,优化学习环境,营造学习氛围。完善青年干警导师制度,调动导师积极性,提高带教效果。继续将新招录干警派往乡镇、街道锻炼,鼓励深入基层法庭、信访岗位锻炼,让青年干警接地气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昂扬向上的志气、攻坚克难的锐气、争创一流的勇气,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美丽武义”、“平安武义”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绩效指标(见报告第1页第10行):系浙江省高院建立的全省法院审判、执行两个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经数据中心自动采集运算录入的案件信息,自动生成办案评估指标,并进行排名,实现对各个法院、每名法官直至每个案件的科学量化管理,增强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全省各法院据此可看清本院办案工作的强项和弱项以及在全省法院上下左右之间所处的位置和差距。

  2.小额诉讼程序(见报告第2页第20行):系新民事诉讼法作出的规定。该程序适用的案件类型有一定限制,必须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单一金钱给付,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有助于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3.裁定方式实现担保物权(见报告第2页第21行):系新民事诉讼法作出的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可以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法院认为借款事实属实,不存在争议,抵押房产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申请符合担保物权裁定的情形可以直接裁定。当事人凭着民事裁定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助于更快更好地实现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的讼累。

  4.三进三促(见报告第4页第7行):即法律进园区,促发展;法律进社区,促和谐;法律进校区,促成长。系我院根据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赶超富民、特色崛起总目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的一项主题实践活动。

  5.司法网拍(见报告第6页第16行):是司法拍卖改革的一种方式,由浙江省高院在全国首推,目标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实现司法拍卖零佣金;增强司法拍卖透明度,以公开保公正提公信。司法网拍借助淘宝网平台,由法院自行实施司法拍卖,不收取任何拍卖费用;拍品展示、参拍报名、竞价过程直至成交等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进行,最大限度地接受监督。参与竞拍人只要通过实名认证和保证金预缴,就可坐在家中点击鼠标,利用淘宝交易平台参与竞拍法院依法拍卖的财产,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司法网拍具有成交价更高,没有拍卖佣金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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