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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者“零容忍”,丈夫在法庭上殴打妻子被拘

发布日期:2014-12-10字号:[ ]

  近日,武义法院在一起保管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在法庭上殴打妻子的陈某采取了司法拘留三天的处罚措施。

  20066月,原告孙某甲的父亲在河南矿山工作时发生事故不幸死亡,经其姑夫陈某等人出面与矿山业主协商,获得赔偿款26万元。由于当时原告年幼,分给原告的13万元赔偿款由其奶奶保管,后借给陈某开超市之用。前两年,陈某夫妻发生家庭矛盾后分居生活。孙某某听人说分给其13万元在姑夫陈某和姑母孙某乙处,在向二人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不得已将姑父姑母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归还代为保管的13万元。但二被告在法庭上互相推诿,虽承认欠钱事实,但均说钱在对方手中,自己无钱归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中希望二被告从亲情方面考虑首先解决其侄子孙某甲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20141110日,法院在第二次开庭审理调解时,二被告互相指责,越说越激动,被告陈某在离开法庭门口时,突然冲回来将被告孙某乙踢倒在地。冲突发生后,法院即对被告陈某进行批评教育,释明法律,陈某逐步认识到孙某乙虽是自己妻子,但在法庭上打她是不对,以后保证不再重犯。法院鉴于陈某的认识态度,对其从轻处罚,采取了司法拘留三天的处罚措施。

  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场所,是人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当前,有些人为逞一时之勇,在法院罔顾自身形象和法律尊严,认为在法庭上哄闹是正常事件,做些过激行为能使自已权益受到更大保护。武义法院提醒大家,无论有理还是无理,在法院都要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否则,受罚终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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