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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主动适应公众参与方式新变化新发展 大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

发布日期:2013-07-01字号:[ ]

周强:主动适应公众参与方式新变化新发展 大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


      6月28日,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大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努力建构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传播格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强指出,当代新媒体的迅速发展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新变化、新发展,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大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努力建构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传播格局。这是强化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的时代要求,是人民法院展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也是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必然选择。
  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和过问法院微博建设工作,把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人员、设备、经费等保障措施,为网站和微博的开通与维护、发展与壮大创造良好的条件。各地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以中国法院网和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为中心,加强沟通和协调,努力把法院网和官方微博建设成回应群众呼声、落实司法公开、展现法院形象、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的重要舆论阵地。
  景汉朝在讲话中指出,当前,网络信息化应用的不断拓展深化,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社会生态和社会环境。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使得新闻传播已经从传统媒体为主的旧格局,演变成为新兴媒体、传统媒体及其他媒体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微博具有多媒介集成的融合性、前所未有的开放性、实时性和跟随性等特点,实现了传统传播环境下从未做到的“同时空、点对点”传播,已经成为新闻信息传播的最快平台和主要渠道。
  景汉朝指出,微博的出现和普及,对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已经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加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建设和应用,是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规律和信息格局的现实需求,也是落实中央要求、创新新闻宣传方式,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要求。
  景汉朝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周强院长的要求,把官方微博建设作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积极地开通好、运用好、维护好法院官方微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法院微博有序开通和运行;要丰富发布内容,创新语言风格,不断扩大微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要整合媒体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发挥法院微博群的整体优势,为全面提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树立司法工作良好形象,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和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启胜致辞。本报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国法院官方微博和个人微博建设及发展情况,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姚勇刚介绍了微博建设使用情况,中国传媒大学王四新教授和新浪政务微博主管肖燕作了发言。来自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负责新闻宣传和网络工作的130多人参加了会议。(记者:罗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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